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变更取保人需要得到原取保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期间,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取保人,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变更取保人的责任与原取保人相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取保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取保决定,或者改变取保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变更代理人。必须经代理人同意,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后,通知原代理人,并告知原告、被告,变更代理人的文书应当送达给变更后的代理人。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变更取保人需要得到原取保人的同意,否则可能被视为违反取保规定,导致取保决定被撤销或改变取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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