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第377条的规定,战时故意向武装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
本罪为结果犯,行为人在战时故意向武装提供虚假敌情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侦查。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导致我军贻误战机、扰乱作战部署、指挥失误、战斗失利、造成伤亡等情形。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时故意向武装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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