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里的"用工形式"有哪几种?请问劳动合同里的"用工形式"有哪几种劳动合同里的"用工形式"有三种,分别是劳动合同用、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六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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