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劳动者没有经过单位的同意随意的旷工,甚至做出了离职的行为,后来又回到单位要求拿工资。面对此类的情况,单位是可以扣劳动者工资的,但他的工资还是要照常发。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