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但是约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免责条款有有效吗
免责条款效力的为,符合下列情形的,免责条款无效:1、免责条款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内容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4、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5、由于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格式条款有哪些无效情形?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三、我国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效力有哪些
对免责条款的效力的有:免责条款的效力要依据免责条款的内容而定,如果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但该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保险法》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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