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探亲假期: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是二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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