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民一般是没有权拒绝征地的,但是可以就征地补偿方案提出异议。土地征收是国家对土地进行整体规划所必须要实施的政策,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国家的整体规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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