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一次性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当开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在促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间,中介机构可能已经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比如替业主发布广告、带领客户看房、提供选购意见、解答买卖手续的咨询等等,这一规定是对中介机构合法权益作出的保护条款,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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