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1、一般伤害
2、因伤致残:以“劳动能力丧失说”为原则,同时吸收“收入丧失说”(未成年人、待业人员无收入)合理成分,不采“生活来源丧失说”(即致残前后生活来源的差额,过低)
3、死亡:采“继承损失说”,以家庭整体减少的收入为标准计算,在“收入损失”的财产损失以外,另外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不采“抚养丧失说”,即以被扶养人丧失生活来源为计算依据。
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原则
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过失相抵原则
对于赔偿项目应该全部赔偿,而不仅仅是全额赔偿。全额赔偿只是对财产的损失予以全部赔偿,全部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和对财产的间接损失。全额赔偿包含于全部赔偿中。
一、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
(一)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广东省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农村残疾赔偿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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