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单位:
为与省机关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方便群众办事,参照周边市、县作息时间安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现行作息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自20xx年5月12日起实行。
实行新的作息时间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xx市办公室
20xx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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