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至30日,省教育厅组织9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所辖的20个县(市、区)的101所学校(单位)(其中高等学校4所、中学40所、小学30所、幼儿园27所;民办学校31所、寄宿制学校23所),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四不两直”等方式,重点督查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教育局半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与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公共安全课程教学”、“安全生产月”、“夏季消防检查”、“防溺水主题教育”和“护学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近日,省教育厅通报了督查情况。指出,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普遍能够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构建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充分利用“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等信息化技术,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发现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未开设,门禁管理及保安员勤务工作不到位,学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薄弱,校园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防范工作存在漏洞等问题隐患。《通报》要求各地各学校一要扎实抓好问题隐患整改。二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三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要进一步推动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五要进一步推动“两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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