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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和转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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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转让条件有,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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