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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次判决吗?

来源:意榕旅游网

起诉离婚不一定一次判决。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给出的事实理由及被告方的答辩事实来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终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如果一审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又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可能的,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请,此时,原告可以在案件生效6个月后再行起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夫妻在分居多久能判离婚

夫妻判离婚与分居多久无关,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有证据证明,即可能判决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离的,双方又分居一年,一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确认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四、五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愿意怎么办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情况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否则将判决不准离婚。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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