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是不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处罚的应该是总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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