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上诉到达二审后,如果需要开庭审理的,一般会在三个月之内开庭,因为二审的审限就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之后才可以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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