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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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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有效保护自己:

1、在股东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中增加相关免责条款。

2、在公司经营中,公司法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3、对于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法人应该明确地拒绝并在相关工作记录中予以记载。

一、有限责任公司吊销对股东的影响

1、法定的清算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容为“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据此,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等。

2、赔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在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并被吊销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清算、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包括租房协议未及时解除的租金损失等等。因此,作为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利用关联关系从事生产经营、获利后故意不进行年检,导致公司被吊销,上述行为明显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以下责任:

1、有限公司以股东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法人代表是企业行使民事权利承担责任的代表,并不是承担债权债务;

3、出现违法行为,法人代表代表企业出面行使权利承担责任,简单说承担责任的是企业不是法人代表个人;

4、出资要存到企业开立的账户中,只要不抽逃资金,责任由企业承担。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条件如下: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

2、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公司章程;

5、有符合规定的出资额;

6、有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成立的公司必须具有自己的名称、自己的组织机构和一定的经营场所。法人的名称就像人的名字一样,是同其社会组织、团体的区别标志,名称必须经过登记,经过登记的名称是公司的专有名称,公司法人对该名称享有专用权。公司法人可以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法人变更一般在起诉前多久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常被简称为法人,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出于公司的发展或战略调整等原因,公司法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法人变更。

其实法人变更和公司有没有被起诉并无多大关系,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法人代表的人格就被公司法人的人格给吸收了,只要没有法人代表的债务,法人没有触犯刑法并且公司符合法人变更的条件,则公司就可以变更法人。

公司法人变更条件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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