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以物抵债符合法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 债务 ,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 债权人 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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