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四)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持有的股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其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