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到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
法律依据:《交通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已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离开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年以上,重新回到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的,应当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恢复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
第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对交通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进行年度考评。考评合格的,资格证书在下一年度有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