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期限。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非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试行)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
工伤保险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
劳动局工伤鉴定标准通常根据相关文献执行,通常情况下一级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二级主要有以下类型: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三级主要有以下类型: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的鉴定标准按照前三级程度依次类推而定,特殊情况的另有特殊处理方案。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工伤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般在工作时受伤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受伤员工可以自行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十级最低,依次是9级、8级、一直到1级。评残后,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单位不愿意赔偿或赔偿数额偏低,建议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事故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工伤事故劳动能力鉴定期限: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一般是三十日,从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算起;而在单位逾期不申请的情况下,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期限是一年之内,起算时间与上述规定一致。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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