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处理方式及欠款人死亡后债务的承担责任。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可以分期偿还;对于永久无力偿还的情况,只能依靠欠款人个人财产清偿。欠款人死亡时,若债务属于夫妻共有,配偶需承担偿还责任;若有继承人并继承了财产,继承人需对欠款人生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限于遗产实际价值。《民法典》规定了金钱和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责任,以及替代履行的费用。
法律分析
没有义务。
欠款人无力还债要怎么办
实践中,欠款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欠款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欠款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欠款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出借人就拿多少。
欠款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
1、欠款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欠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欠款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欠款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欠款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欠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分为暂时无力和永久无力两种情况。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可以通过分期偿还方式解决。而对于永久无力偿还的情况,只能依靠欠款人个人现有财产进行清偿。当欠款人去世时,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配偶需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欠款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则应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仅限于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债权人可以请求未支付金钱债务的履行,对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可以请求其履行或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无监护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五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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