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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

来源:意榕旅游网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公民可以拥有性质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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