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北京昌平需要办理进京证。
凡进入北京市六环路内(不含)以及昌平、怀柔、延庆城关镇的外埠机动车,必须办理进京证,换言之,如未办理进京证,则外埠号牌车辆不能在北京六环内(不含)、以及昌平、怀柔、延庆城关镇行驶。
没办理进京证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一次性扣除3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 各级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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