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不等于偷税,只有当申报缴税的才是偷税;换句话讲,不开部分,只要反映收入并按规定缴税的,就不是偷税。不开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拒开才可能涉嫌违法。商家不愿开具,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逃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第三十六条 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或者生产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