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抢劫危险物质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抢劫危险物质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来源:意榕旅游网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支、弹药、爆炸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的规定,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支,包括军用支、民用支和公务用;弹药是指供上述支所用的各种弹药;爆炸物是指军用的或者民用的各种爆炸品如雷管、炸药、雷汞等。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支、弹药、爆炸物抢走的行为。暴力,是指对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实行身体强制,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强暴行为,使其反抗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危害其人身安全的手段。暴力必须是针对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的人身当场采取的打击或强制。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支、弹药、爆炸物而抢劫。如果行为人不知是支、弹药、爆炸物而加以抢夺的,不构成本罪。例如,出于抢劫财物的目的,而抢劫的却是支、弹药、爆炸物,仍构成抢劫罪。关于行为人抢劫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动机,可能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的则是为了收藏防身,还有的可能是出于好奇。不同的动机对定罪没有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抢劫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