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
(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 第三条 军官休假、探亲按照服从军队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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