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入资已经成立的公司,就需要对该新的公司进行全面的考查,包括股东的出资情况、认缴的资本、实缴的资本、出资方式、出资财产的实际价值、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税收情况、股东信息、股本结构、年检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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