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护照一般在十五天左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2015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2016年3月29日,发布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办理护照所需证件:
1、制证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张。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的范围由省级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确定,报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后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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