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的办法:
1、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4、通过审理并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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