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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有没有必要签订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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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后再婚如采取未签订婚前协议的方式,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问题容易成为争议焦点。婚前协议可以明确财产归属、负债清偿、子女抚养等责任,避免因离婚产生无谓的纠纷。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离婚后,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共同所有或者分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婚前协议应当书面制定,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及婚姻家庭财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离婚财产分割标准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50%。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综上,离婚后再婚确实有必要签订婚前协议,以避免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纠纷。同时,婚前协议应当满足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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