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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签什么合同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劳务公司签什么合同

劳务工与用工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所以签订的合同应该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要约定劳务报酬、劳务时间、出现人身损害如果处理等的问题。

二、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虽然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不等于双方不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作为实际用工单位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二)告之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法律对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作了严格的限制:

1、用工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为数个短期的劳务派遣协议;

2、用工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3、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

三、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

(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办理工伤认定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因履行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二)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其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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