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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量刑情节中从重处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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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强奸妇女、奸淫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b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我们国家对于强奸罪进行处理的时候,是有一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同时也是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这里的从轻处罚的情节当中就包括有未成年人犯罪的。还有就是如果是在犯罪过程当中未遂或者是停止犯罪的。

一、和未成年睡觉过后被告量刑标准是什么

1.和未成年睡觉过后被告构成强奸罪,量刑标准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上对于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构成了强奸罪中的从严处罚情况,相关情况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具体情况由调查后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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