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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男方外遇起诉离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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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到法院一般都是不准离婚,驳回起诉。第二次起诉大部分的案件都会判决离婚。如果老公有了外遇并且第二次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委托律师帮助处理就显得十分必要。

法律分析

一、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到法院一般都是不准离婚,驳回起诉。

如果一方起诉至法院,必须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是对方有外遇过错的证据,如果提供不了,那么第一次一般法官的做法都是驳回起诉,不准离婚,也给夫妻和好一次机会,希望双方都采取行动,冷静解决离婚的事情。

二、第二次起诉大部分的案件都会判决离婚。

6个月后,如果一方还是坚持离婚,起诉至法院,那么法院就会认真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还能不能挽回,如果不能,大部分的法官都会判决夫妻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此,如果老公有了外遇并且第二次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委托律师帮助处理就显得十分必要。

结语

经过法院的审查,如果在第一次起诉时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或对方有外遇的证据,法官通常会驳回起诉,给予夫妻和好的机会,希望他们能够冷静解决离婚事宜。然而,在第二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大部分法官会判决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已经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且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法院将不予受理。因此,如果您的丈夫有外遇并且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委托律师来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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