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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出席劳动仲裁庭,如何应对?

来源:意榕旅游网

劳动仲裁公司不出庭的处理: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会对其权利产生影响,申请人可能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而被申请人可能会面临缺席裁决。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虽然失去质证和辩论的权利,但仍需履行最终裁决书的义务。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公司不出庭的处理:

1、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视为放弃了质证、辩论的权利,但对于最终的裁决书依然有履行的义务。

拓展延伸

公司未出席劳动仲裁庭,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当公司未出席劳动仲裁庭时,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行动。首先,尽快联系劳动仲裁庭,说明公司未出席的原因,并请求重新安排听证会。同时,与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与劳动纠纷有关的文件、通信记录和证人证言等,以支持公司的立场。同时,准备好相关法律文件和辩护材料,以回应对方的指控。在听证会上,积极参与辩论,提出合理的辩护观点,并尊重仲裁庭的决定。如果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上诉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途径。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专业,确保所有行动都符合法律规定,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结语

公司未出庭劳动仲裁庭,需采取适当行动维护权益。联系仲裁庭说明原因,请求重新安排听证会。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程序和保护措施。收集相关证据支持立场,准备法律文件和辩护材料。积极参与辩论,尊重仲裁庭决定。不满可上诉或寻求救济。保持冷静专业,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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