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给报销,因为按准生证,批准的时间以前,你就把孩子生出来了,那时候还没有允许,所以按规定是不给报销。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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