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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夫妻协议离婚无效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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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协议并不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即便办理了离婚登记,但离婚协议中若有以下约定的,这些约定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协议约定双方或者一方离婚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第二、协议约定双方或者一方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第三、协议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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