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一般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其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出资瑕疵的情况,或者存在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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