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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保护方面,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三个方面的内容。笔者认为:在这三方面,劳动者应该享有下列几项具体权利:

1.知情的权利(知情权):劳动者有知晓他们可能面临的任何潜在危险的权利。这也意味着他们有接受必要的教育培训,以具备对工作环境、生产过程、机械设备和危险物质等方面有关安全卫生知识的权利。

2.参与的权利(参与权):劳动者有参与判别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的权利。这一权利主要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来实现的。

3.停止危险工作的权利(停止工作权):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当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他们有权(或由工会指挥)停止工作或撤离现场。

4.拒绝危险工作的权利(拒绝工作权):劳动者在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安全健康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有拒绝工作的权利。

需要强调的是,第3、4两项权利,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来实施。

5.监督权与举报权:劳动者(或由工会代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保护工人安全健康的责任的情况,有监督的权利。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履行其责任的情况,劳动者(或工会)有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这项权利可以看作是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的延伸。根据国际上各国认同的“无过错赔偿”原则,只要确认劳动者为工伤,无论责任在谁,都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实行社会保险方式时,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外国人在中国企业工作是否受劳动法调整

1、外国人在中国企业工作,如果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则受《劳动法》的调整。《劳动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即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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