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节判断,如果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是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所发的是本来就是公众能在互联网上查到的个人信息照片视频,是属于允许的,但是不能加以扭曲事实的描述。
网络的照片认定是否侵权主要看是否有以下行为:
1、直接使用搜索引擎抓取的图片而没有著名来源或者作者。
2、转发作者明确说明禁止转载的图片。
3、未经原作者同意对图片进行二次加工或者使用。
4、在作者未同意的情况下对图片进行商用。
5、在图片分享网站有明确的分享规定度的情况下违反这些规定进行分享。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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