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立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投案自首是在量刑时酌情考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减刑是指判决后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经过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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