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首先要由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承包,施工单位具有不同等级的资质,资质越高可承接的范围也就越多,特级的承接范围最广。施工单位在建筑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应等级,不可以越级承包,否则不利于生产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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