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公司 欠款起诉 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起诉要求支付 欠款 的,属于民事 诉讼 案件,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原告在起诉时,应具备以下材料: 1、符合 民诉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所规定条件的诉状;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主要可以是 身份证 复印件、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的,还应该有 营业执照 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3、证明对方欠款的 证据 材料。 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应该向法院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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