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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子女不同意可以进行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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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老人再婚子女不同意可以进行登记。法律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一、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

1、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进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依法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子女和其他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二、父母赡养费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

赡养标准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而定。我国法律没有对子女在老人多少岁时必须进行赡养义务的年龄规定,但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给予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费并且有权要求子女探视。子女属于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人之一,应该尽赡养义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三、再婚子女是否可以阻止

再婚子女不可以阻止。公民主体享有婚姻自由和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依法决定自己婚姻事件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婚姻自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公民自主决定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不允许任何其他人强迫、包办或干涉。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离婚、再婚和婚后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离婚、再婚和婚后生活。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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