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分手后送给女友的车不想要了可以要回来吗

来源:意榕旅游网

赠送给女友的车,分手后能要回。车又属于价值较大的财物,不是一般的日常赠与,男方赠送给女方车的真实意图是为了和女方缔结婚姻关系,当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就不存在了,那么赠与人就可以撤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所以赠送给女友的车,分手后能要回。

一、转账给我女朋友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转账给女朋友的钱分手了不一定能要回。恋爱期间向对方表达爱意,特别是在特殊节日转账给对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会被认定为对对方的赠与,分手了不能要回。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具有彩礼性质的转账,则双方最终没有结婚分手了的是可以要回的。

二、给女朋友分手了的钱女方能要回来吗

一般情况下,给女友的钱,分手了男方不能要回。因为该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赠与,在如果女方有严重侵害男方或者男方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钱财。若是男方能够证明该笔财物属于出借款的,也可以要回。

三、男方给女方买房子能要回来么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时,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如果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最后男方以恋爱失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无法要回房屋。但是,如果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