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种子,可以向农业局和工商局投诉举报。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由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购买种子时,农民朋友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购买走街串户以及农村集贸市场上零散摊位销售的种子,此类种子的质量很难保证,一定要到证照齐全的种子部门购买。
2、尽量不要购买散装种子,要买有正规包装的,并要仔细查看包装有无拆包痕迹。
3、要问清楚种子的审定时间和推广范围,凡未经审定的种子和不在推广区域的种子,都是非法种子。
4、地方种子店大多是为大种子公司代销,包装上一般有公司的地址和电话号码,购买前可先打电话咨询一下该公司是否在这里有代理商及种子包装类型等。
5、购买种子时,要拆包检验种子的色泽、完整性、有无霉变颗粒以及异作物种子等,发现问题,立即退货。
6、购买种子后,一定要注意索要,并核对的印章与经营单位的名称是否一致,填写种子的名称与包装袋上的种子名称是否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