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通过”,指注册用户、常用联系人的身份信息已经通过核验,其中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3项身份信息不可修改。
2、“待核验”,指注册用户、常用联系人的身份信息未经核验,需要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或铁路客票代售点办理核验。如遇有姓名超长、生僻字、繁体字等情形,只能在车站售票窗口办理,同时注册用户还要提供手机号后4位或注册邮箱前3位,常用联系人要提供注册用户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件号码。
3、“未通过”,指注册用户、常用联系人的身份信息经过核验但未通过,需修改在网站上所填写的身份信息内容与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完全一致,保存后状态显示“待核验”时,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或铁路客票代售点办理核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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