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告:张××,女,××××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房,电话:×××××××。
被告:李××,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请求判令由原告抚养儿子李×;
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原告所有;
四、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告与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李×。
由于婚前原告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原告及家属多次苦心规劝,其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属极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
现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原告抚养儿子李×,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原告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
××××年×月×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