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将户籍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属处,迁入直系亲属处的,不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则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也可以申请所在社区托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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