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是城建税。
进口不征是海关对于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出口不退是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建税。对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具体如下:
1、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二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余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
2、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余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综上所述,城建税没有特点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是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余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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