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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漏税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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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偷税漏税涉及数额较小,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司自身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但是公司偷税漏税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犯罪,根据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应由公司的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负责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按时缴纳税务是每一个纳税人的义务,因此,公司不能为了一时之利而做出得不偿失的偷税漏税行为。
偷税立按的依据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如果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偷税罪;
2、如果没有达到一万元的数额标准,但是行为人因为偷税已经接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偷税的,也构成偷税罪,需要受到刑罚处罚。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如果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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